【疫情税,疫情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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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出台了哪些税收新政策?

1 、总结:国家通过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公告,针对疫情期间小微企业面临的经济压力 ,实施了具有针对性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该政策以清晰的界定标准和明确的执行期限 ,为小微企业提供了实质性支持,体现了国家对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视与扶持 。

2、在疫情期间,我国出台了以下税收新政策: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 ,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3 、疫情防控期间,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减轻税费负担,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 ,涵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多个税种,以及社保费减免等措施 。

4 、无偿捐赠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免征增值税 、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政策目的:降低捐赠成本 ,提高社会捐赠积极性。

5 、国家政策扶持力度大税收减免政策:疫情期间,国家对个体工商户的扶持力度显著增强 。例如,从2020年3月至12月 ,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税率减按1%征收,这一政策直接减轻了个体工商户的税收负担。此外,还有减免社保、延长贷款期限等优惠政策 ,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了实质性的支持。

6、疫情期间国家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疫病防治方面 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 ,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

山东省疫情期间的6个点免税政策是什么样的

山东省疫情期间的“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主要针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特定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具体减征幅度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在50%的税额幅度内确定。

个体工商户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因疫情影响,山东省政府已在地方权限内出台减免政策 ,但能否100%全减免未知;小微企业的个人所得税是代扣代缴的,是否可享受政策减免也不清楚,因小微企业衡量标准不统一。房产税:地方有减免权限 。

购物政策:免税商品购买资格:疫情期间(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入境的中国籍回国人员(年满16周岁) ,若持有未使用过的出入境购买记录,可在2021年6月30日前,持本人护照等有效证件到店一次性购买海关规定的限值限量范围内的免税外汇商品。

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免租金的 ,对免租金部分所对应的房产、土地,可按免租金月份数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山东高速免费时间 免费时段:从2月17日零时起,至国务院批准的疫情防控工作结束为止(注意 ,此时间为示例 ,实际免费时间可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进行调整) 。山东高速免费车型 免费车型:通常包括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具体车型范围可能根据政策有所调整,请关注官方公告) 。

对在疫情期间为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基地 、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支持。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企业 ,鼓励各地给予一定资金补贴。

疫情防控期间进出口税收业务怎么办?

1、疫情防控期间进出口税收业务可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税务机关提供“非接触式 ”服务,企业可按以下方式操作:出口退(免)税备案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出口退税申报平台提交电子数据申请备案 ,无需前往税务机关报送纸质资料 。

2 、退税申请:对于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公告发布之日,已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退运货物,企业可申请退还。需提交相关证明 ,并在规定时间内(2021年6月30日前)向海关办理退税手续。

3、推动“互联网+保税”业务模式:建立“空中会客厅”,一站式提供疫情提醒 、政策咨询、法规宣讲、疑点解读等线上服务,实现远程申报“零跑动 ” 、预约通关“零延时”、证书申领“零接触” 。目前区内保税通关业务已100%线上办理 ,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完成业务操作。

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汇总

1、疫情防控期间,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减轻税费负担,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 ,涵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多个税种 ,以及社保费减免等措施。以下是主要政策汇总:增值税优惠政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销售 对纳税人生产、销售和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

2 、物资保障类政策(3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 对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的企业,其新购设备用于生产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可全额退还。政策目的:支持企业扩大产能 ,保障医疗物资供应。

3 、疫情期间最新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参与疫情防治工作者个税免征:对于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及相关防疫人员,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和奖金都会免征个人所得税 。捐赠新冠肺炎疫情物资税费减免:捐赠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疫情期间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与社保优惠政策解读

疫情期间出台的税收与社保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减免及社保费减免等措施 ,具体解读如下:增值税优惠政策公共交通、生活服务及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如文化体育 、教育医疗等),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疫情期间对单位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社保费减免、税收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免 、其他税费优惠以及地方性支持政策 ,具体如下:社保费减免:针对中小微企业,实行三项社保(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则享受社保费减半征收政策 。

特殊情况下可延缓3个月缴纳税费 。公益捐赠税收优惠 企业和个人捐赠给公益性社会团体 、政府及医院的现金与物品用于疫情防控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捐赠支出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社保数字证书免费使用 疫情期间(2月至6月)社保数字证书免费办理 ,并可免费使用近半年,用于网上操作社保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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